【大国新村:沿着的足迹】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
发表时间:2024-09-01 18:46:18 来源:森林培育
编者按: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民生福祉,关乎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习强调,“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保持战略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等治理和修复”。这一重要指示,为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今天,
地处武夷山脉东南麓的将乐,是习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与创新实践地。1997年4月,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的习同志来常口村调研。站在老村部门口远眺对岸山水,他语重心长地叮嘱,“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山区要画好山水画,做好山水田文章”。
此后,常口村在项目引进中严把入门关,发挥山水田优势,引进生态农业,发展生态漂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在机制上,利用林地资源和上市林业公司开展合作造林项目。与此同时,常口村率先实施天然气改装、污水管线下地,进行村庄立面改造,建设乡村露天游泳池,把后山山泉水引入村中,形成村中有园、园中有水、水中有花的园林式村庄。
阿尔山市,位于内蒙古兴安盟西北部,是一个横跨大兴安岭西南山麓的边陲小城。2014年,习在内蒙古阿尔山市考察时指出:“无论何时都要守住生态底线,保护好生态就是发展。”
聚焦生态环境保护,让绿水青山“美”起来。阿尔山市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2014年以来,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累计实施天保工程1650万亩、封山育林120万亩、植树造林40万亩、退耕还林还草25万亩、重点区域绿化1.5万亩。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81.2%,绿色植被覆盖率达95%以上,地下水、地表水均达Ⅲ类标准,入选2022年度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市,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公司参与、干群同心”的生态保护之路,绘就了一幅山水林田湖草和谐共存的美丽画卷,为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了重要贡献。
生态文明建设既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要求,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更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手段。新时代新征程,构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对实现“双碳”目标、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备极其重大的战略意义。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在明确目标体系、措施体系的基础上,需要构建一套系统有效的支撑体系,包括人才队伍体系、科学技术创新体系、资金保障体系,确保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效。
首先,逐步建立完善的人才队伍建设制度。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具有情感与情怀、能力较强的人才队伍。为此,应围绕识才、育才等制定政策和制度,解决人才队伍的数量与质量上的问题。实施人才教育培训工程,制定专业方面技术人才进修、培训制度,提升基层人才队伍的专业方面技术能力;同时,搭建人才队伍发挥作用的平台,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
其次,建立优化人才激励政策体系。为有效激发人才服务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及创造力,建议出台符合新发展阶段乡村人才振兴特点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对人才编制、流动、激励和创业资助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构建人才安心乡村、扎根乡村的长效机制,使献身乡村振兴的基层人才在政治上有奔头、经济上有甜头、工作上有干头;同时,着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在不同层面开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领军人才、优秀人物等先进典型的评选,提升人才的存在感、成就感,以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首先,树立科学技术创新支撑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各级政府应通过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基层农业科学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科学技术创新环境,激发各主体参与科学技术创新资源配置和利用的积极性。通过构建包括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内的多元化研发体系,强化农业基础研究,全面升级农业应用技术,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原创性重大成果突破,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其次,建立推动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的奖励制度。围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科技创新奖励的精准度和聚焦度,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成果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带动作用,进一步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加大获奖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开放协作的良好氛围,切实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型企业、科研平台的创新活力和创新热情。此外,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畅通重大科学技术创新成果应用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提升科技成果的转化率。
首先,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建立相应的增长机制。在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应发挥好财政政策的非消极作用,明确目标导向,做好财政资金“存量”和“增量”的文章。充分的利用好涉农资金管理与使用机制,加强完善农村支持保护制度。持续提高财政投入的强度和精准度,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农村投入增长机制,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其次,创新投融资机制,满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资金需求。为解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资金需求量大的难题,应鼓励财政与社会资本共同建立不一样的基金,并强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引入市场化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再次,加强资金使用效率的评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建议加强资金使用效率的评价管理,根据不一样的区域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确定适宜的评价方法,选择适宜的评价单元,聘请第三方开展评价,从中甄别出存在的核心问题,并提出处理问题的精准对策,全方面提高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
保障体系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效并保持可持续性的关键。保障体系建设需要从组织、制度、法律和法规等领域展开。
首先,加强党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以其为新发展阶段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以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维逻辑,全面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高质量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同时,应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自己的使命当担、任务所在,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特别是农村党支部应充分的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充分调动留守在农村的党员干部、退休教师以及返乡居住的干部职员、务工返乡农民工的积极性,通过他们的言行影响周围群众。
其次,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有关专业的理论学习。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专业任务,而且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政治任务。为此,建议各级党组织在加强学习习生态文明思想的同时,注重相关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从而提升自身的专业管理能力、专业决策能力、专业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首先,完善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新阶段新征程,构建新发展格局,应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建立并完善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形成制度激励与制度约束相协调的推进方式。为此,应建立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的指标体系,开展不同层面党政领导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实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到地方发展、个人政绩评判之中。同时建立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制度,不同层面行政主任部门每年应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年度工作的推进情况,特别是工作总体完成情况,还存在哪几个方面还没完成,对这些没有完成的情况做原因说明,并提出后续的推进措施等;同时,将报告情况做公开,接受群众对各级政府的监督。此外,围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领域,制定详细的负面清单,并按照制度化、公开化、信息化要求,建立信息公开机制、质询评议机制、重大决策留痕机制、违反负面清单事项直报机制以及严厉的问责机制等有效监督机制。
其次,建立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应基于新发展阶段的新特点、新问题、新趋势,找准着力点,构建有利于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长期存在的“重建设轻管理”问题,确保基础设施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建立与完善运营管护机制、监督机制、评估机制。同时,在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应建立有效的参与机制,以调动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的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首先,推动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落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已于2021年6月开始实施。建议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其全方位落地,并注重执法质效,加强法律落地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提高法治保障。同时,建议围绕上述法律,及时制定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配套法规,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及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为乡村振兴及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其次,完善相应的法律和法规。围绕新发展阶段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领域及实施路径,系统梳理已有的法律和法规,对彼此之间存在的冲突甚至矛盾之处、重大事宜的遗漏之处,进行修改、补充、完善,以提升法律和法规的规范性、权威性,更好地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再次,制定新的法律和法规,弥补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法律空白。建议制定一部完整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方面的法律,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律遵循。